首开华润花香四季自住房12月11日至13日集中选房
赵蓉
首开华润•花香四季(建筑物核准名称:花香东苑)自住型商品住房将于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3日在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三层进行优先及非优先家庭集中选房活动。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全程公证。
一、首开华润•花香四季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白盆窑村,共有房源1436套; 约44-70平方米一居7套,约78-88平方米二居888套,约87-88平方米三居541套,总套数约1436套,销售均价29000元/平方米。房源详细情况可参加项目选房咨询活动或通过电话咨询方式了解。
咨询热线:010-63396666。
二、选房地址: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三层(万丰桥北800米路西)
行车路线
公交线路:
77路、451路、477路在于庄子站下车步行200米即到,83路、531路、830路、839路、840路、969路、978路、998路在七里庄站下车步行900米即到。
自驾路线:
沿丰台北路行驶,在万丰桥往北驶入万丰路向北行驶800米路西即到。
沿G4行驶在小井桥向南行驶约800米路西即到。
地铁路线:
地铁14号线在七里庄站下车,A1口出,向北直行800米即到。
地铁10号线六里桥站下车,A口出,向西南步行1300米即到。
三、首开华润•花香四季在2015年12月3日公开摇号活动中摇出27188户优先家庭和8116户非优先家庭选房顺序号。
首开华润•花香四季选房客户到场时间表
选房日期
选房时间
选房顺序号范围
备注
2015年12月11日
(优先家庭组)
9:00
1号-200号
如选房当天房源提前选完,我们将通过短信通知后续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10:00
201号-400号
11:00
401号-600号
12:00-13:00
休息调整
13:00
601号-850号
14:00
851号-1100号
15:00
1101号-1400号
16:00
1401号-1700号
17:00
1701号-2000号
2015年12月12日
(优先家庭组)
9:00
2001号-2400号
如选房当天房源提前选完,我们将通过短信通知后续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10:00
2401号-2800号
11:00
2801号-3200号
12:00-13:00
休息调整
13:00
3201号-3800号
14:00
3801号-4600号
15:00
4601号-5200号
16:00
5201号-6000号
17:00
6001号-7000号
2015年12月13日
(优先家庭组)
9:00
7001号-10000号
如选房当天房源提前选完,我们将通过短信通知后续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10:00
10001号-19000号
11:00
19001号-27188号
2015年12月13日
(非优先家庭组)
12:00-13:00
休息调整
13:00
1号-1500号
14:00
1501号-3500号
15:00
3501号-5500号
16:00
5501号-7500号
17:00
7501号-8116号
四、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承诺书》;(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4)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5)非本市户籍家庭还应提交有效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6)港澳台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7)外籍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婚姻证明(境外婚姻证明需提供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如为集体户口,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如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等轮候家庭,应携带备案通知单。
五、选房必须申请核验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四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四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六、选房家庭应按《首开华润•花香四季选房客户到场时间表》(附件一)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呼叫选房人姓名,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人,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在本次选房截止时间(即2015年12月13日18:00)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七、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
八、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为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购房人可同时进行选房。
九、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客户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
十、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带“银联”标记的银行卡,刷第一张卡免手续费,后续每多刷一张卡需要缴纳80元手续费(银联最新针对房地产下限1.25%、上限80元)。如因卡内余额不足所导致的多次刷卡,则相应刷卡手续费由客户自行承担。为保证顺利付款,建议至少提前2天存入定金并多存10元。现场不收取现金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待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签订正式合同。
十一、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特别提示:根据《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我公司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